贵州航天红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债权人:
按照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裁定通过的贵州航天红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下简称“破产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已对破产人财产进行了第一次、最后一次财产分配。在第一次、最后一次财产分配中,部分债权人无法联系且按照债权人所留银行账户信息无法支付破产财产分配额(无法支付的债权人名称及分配金额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请贵州航天红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受领破产财产分配额的债权人于公告后2个月内向管理人领取破产财产分配额;
二、如在本公告后2个月内未受领破产财产分配额的债权人,视为放弃受领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另,未受领破产财产分配额的债权人信息如下:遵义明腾贸易有限公司分配额:925.86元;贵州海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配额:31.94元;福建省建阳市汽车锻压件厂分配额191.52元;遵义望江氧气造厂分配额1,986.94元;贵州驰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分配额1,719.39元;重庆恒重锻造有限公司分配额267.85元;河南安阳红钢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分配额74.08元;十堰园钧工贸有限公司分配额2,518.73元;十堰吉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分配额429.09元;遵义市汇川区一安精密设备加工厂分配额1,726.67元;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分配额9,767.35元;成都市成工工程机械井研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分配额1,336.37元;綦江县兴发实业有限公司分配额74.13元;贵阳永力轴承有限公司分配额3,529.97元;马鞍山嘉恒储运实业有限公司分配额292.81元;成都市帅潮汽配有限公司分配额2,694.97元;江苏建瓴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分配额1,143.07元;六安市强大齿轮有限公司分配额7,692.18元;贵州遵义驰宇精密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分配额3,855.71元;遵义市金田铸造有限公司分配额37,440.39元;余姚市双元液压件厂分配额3,354.51元;浙江中德如日管业有限公司分配额3,688.45元;遵义航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分配额11,170.54元;遵义金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分配额1,537.94元。
贵州航天红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