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根据海宁恒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于2024年5月27日作出(2024)浙0481清申3号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海宁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决定由上海德尚(嘉兴)律师事务所作为清算机构,依法负责海宁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工作。现清算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公司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时应说明债权有关事项并附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法律后果。
二、请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于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为。
三、请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主动说明公司情况,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要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薄、重要文件等资料,如未提供企业印章,原印章自公告之日起视为作废,以公司清算组公章为企业印章;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和债权人的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清算组通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街道嘉南美地1幢16层上海德尚(嘉兴)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沈飞,联系电话:18905735017;梁超,联系电话:18906732920。
海宁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