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司与中海公司均为依据中国法律独立设立的法人主体,各自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二、中海公司以我司或我司项目名义所从事的任何商业协议、交易、法律行为等各类活动,无论其具体性质与内容为何,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后果以及其他相关责任,均由中海公司独立承担,与我司无关。
三、我司无需且不应对中海公司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或其他责任。
各相关主体在与中海公司开展任何商业合作、业务往来或其他形式的交往活动时,务请充分知晓并全面理解上述情况,审慎评估潜在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华水产品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