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政府,日喀则市桑珠孜区聂日雄乡人民政府,致加庆孜、康萨、加列村全体村民:
西藏农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政府及日喀则市桑珠孜区聂日雄乡人民政府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以来,西藏农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及时支付流转费用,为农牧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因水源、租金、市场和生产经营等诸多原因,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职责义务。现就解除《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政府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聂日雄乡人民政府 西藏农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流转合同》及按期归还土地等事宜公告如下:
1.截至2024年12月底,土地租赁业务累计经营亏损达到1748万元左右,目前西藏农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法继续承担400元/亩的土地流转租金,加之日喀则市桑珠孜区聂日雄乡政府2025年2月25日回函同意解除土地流转合同,故解除土地流转合同。
2.西藏农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15日前将机械设备全部搬离现有空地,同时5409.55亩耕地移交给日喀则市桑珠孜区聂日雄乡政府及加庆孜、康萨、加列村全体村民,确保春耕春播农时,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和农牧民收入。
3.西藏农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开始不再承担土地租金义务。涉及解除土地流转合同双方违约责任事宜,共同协商或诉诸相关部门司法途径解决。
特此公告
西藏农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