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葡萄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法院公告

2025-03-13 11:34

各位债权人:


新疆葡萄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葡萄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债权人新疆九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2020)兵11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葡萄凰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作出(2020)兵1101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新疆四维律师事务所作为葡萄凰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2021年4月12日,葡萄凰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葡萄凰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了办理专项审计、对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通过诉讼及申请执行等积极进行清收。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结合破产财产的收入、破产费用的支出等情况,现管理人拟定以下分配实施方案:


一、分配方式:本次分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分配。


二、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

(一)执行职务及破产财产管理收益;1、管理人对外债权清收回款40739.77元;2、破产后银行账户资产292997.54元;3、管理人银行账户利息:1467.21元(截止到2024年9月21日);(二)无任何实物资产处置。


三、破产财产使用情况: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3条及第113条之规定,葡萄凰公司破产财产使用情况如下:

(一)破产费用共计276114.3元;(二)共益债务:无。


四、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情况:

最终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59013.98元;

(一)职工债权;职工债权6人,债权金额为103183.99元,清偿59013.98元,清偿比例为57.19%;(二)税款债权:无;(三)普通债权;无担保的普通债权3户,债权金额为56952848.73元(无财产可供清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按职工债权、税费债权、普通债权、劣后债权的顺序清偿。破产财产已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职工债权受偿比例为59013.98/103183.99=57.19%。分配详情如下:1、纪文光:债权金额74265.5元,分配比例57.19%,分配金额42474.64元;2、彭勇:债权金额7175.95元,分配比例57.19%,分配金额4104.14元;3、马筠辉:债权金额2572.59元,分配比例57.19%,分配金额1471.34元;4、龚林:债权金额1645.33元,分配比例57.19%,分配金额941.01元;5、敖邓成:债权金额13380.62元,分配比例57.19%,分配金额7652.77元;6、秦建平:债权金额4144.00元,分配比例57.19%,分配金额2370.08元;


五、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法: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按职工债权人所提供的受领分配金额账户信息实施转账支付。如果职工债权人有账户信息变动的,应在2024年12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新的账户信息。新疆葡萄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表系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债权人对上述实施方案若有异议,请在2024年12月12日前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并说明理由,逾期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六、特别说明:

1、在本次分配前,葡萄凰公司无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的债权。

2、在本次分配前,葡萄凰公司仍有一对外清收案件未审结,管理人仍将继续诉讼程序,如后续有可供分配财产管理人会请示人民法院后进行二次分配。

3、后续分配说明:管理人账户若后续有孳息,用以支付后续邮寄费等执行职务的费用。


新疆葡萄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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