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飞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告

通知声明

2024-09-26 12:08

尊敬的全体员工、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公司章程及内控管理制度,现就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对外代表权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目的:为确保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权限,特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内容:

1.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任意行使公司对外代表权。未经公司及公司股东会书面同意或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权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合同、协议、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代表公司发出要约、作出承诺、提起诉讼或做出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内部、公司外第三人误会其代表公司意志的表达或行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所有对外签字及口头要约承诺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以任何载体形式存在的文件及信息,均需经公司通过合法召开股东会并决议通过后才能视为公司对法定代表人签字行为的同意。未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书面同意的法定代表人对外签字、表达行为,不代表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公司概不承认,相应行为不对公司产生任何约束力。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公司将加强对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的监督,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公告效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全体员工、合作伙伴及法定代表人应严格遵守。公告之日起视为广大员工、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人士均知悉。如有违反,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请广大员工、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人士予以关注,共同监督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成都市飞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6日


敬请广大员工、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人士予以支持和配合,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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