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河源旺业发展有限公司暨;
保证人:陈建浩、钟春莲、陈嘉杰、陈嘉俊。
现深圳市百瑞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百瑞和公司”)就河源旺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业公司”)拖欠租金等事宜,向贵方致函如下:
2019年1月29日,深圳市万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万珑公司”)与旺业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从2019年4月1日起,旺业工业园的经营收益(包括租金等),为百瑞和公司所有。
2019年11月7日,百瑞和公司与旺业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从2019年10月1日起的经营收益必须转入百瑞和公司账户,如逾期,则旺业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暂计至2024年5月31日,旺业公司拖欠百瑞和公司经营收益(包括租金等)约73,095,315.50元,经过百瑞和公司的多次催讨,旺业公司仍未偿还,旺业公司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百瑞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鉴于此,百瑞和公司向旺业公司及保证人陈建浩、钟春莲、陈嘉俊、陈嘉杰函告如下:请旺业公司按照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借款合同》等约定,向百瑞和公司偿还旺业工业园的经营收益(包括租金等),同时,旺业公司应按照旺业公司签订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书》、《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文件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利息等(保证人就旺业公司的还款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否则,百瑞和公司将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旺业公司及保证人的全部法律责任,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届时,旺业公司及保证人将增加不必要的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望旺业公司及保证人慎重考虑此事,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风险。
特此函告。
发函方:深圳市百瑞和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