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容好(公民身份号码:320114193703140918)于2024年3月1日死亡。
吴容好于2022年10月11日在池州市九华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一份[公证书编号:(2022)皖池九公证字第5396号],遗嘱中将坐落贵池区翠微苑D组团19幢305,房地产权证号:房地权证池字第01068717B号,建筑面积69.21平方来的一处房屋指定由吴贵珍继承。现遗嘱继承人吴贵珍向本处申办遗嘱继承公证,并陈述如下:
1、吴容好生前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遗嘱继承人无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3、该公证遗嘱为吴容好生前所立最后一份遗嘱,无其他遗嘱。吴容好生前未对该公证遗嘱进行过撤回、变更。未对遗嘱中所涉房产进行过赠与、出售等处分。
4、吴容好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5、吴容好无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对遗嘱继承人的上述陈述,如有有异议,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亲自到本处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否则,本处将依据吴贵珍提供的遗嘱公证书及相关材料,为其出具继承公证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本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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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66-2811412
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公证处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