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通知声明

2024-07-26 11:27

2024年3月13日,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根据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诺公司)的申请,作出(2024)川108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优诺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6月19日作出(2024]川1083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面向全社会进行投资人招募。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现管理人就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备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优诺电梯股份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在四川省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000697500322J,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邱友谊,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镇人民东路二段96号: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车库及配件、永磁同步机、电引机及调频调压电引系统、机器人、自动旋转门、擦窗机、自动车库、电控柜、建筑机械设备加工、制造、设计、安装、改装及维修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经营);电梯技术咨询服务和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优诺公司持有的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其主要资产情况如下(具体应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优诺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位于隆昌市金鹅镇人民东路二段96号工业房地产,地上附着物及可移动财产等。其中,房屋建筑面积共计72,535.48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权共4宗,总土地面积142,418.01平方米;地上附着物指宗地内绿化草坪和苗木;可移动财产指机器设备、厨房用具等。根据隆昌市人民法院在前期执行案件中委托评估机构所作评估,上述资产评估总价为人民币134,758,297.00元;

(三)主要负债情况;管理人入场后,立即开始道知已知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截至2024年7月16日,管理人共计收到31家债权人申报债权资料,申报债权金额初步统计为44,334,979.5元;对于优诺公司的负债情况,管理人将依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具体全额应以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并提交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发布之前,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其体应以备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效力。

4.意向投资人为一家或以上,即视为招募有效。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享有。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书面补遗,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投资人招募。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的内容无异议。

三、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情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优诺公司重整投资。

3.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第1项条件,且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名成员符合第2项条件。

四、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止。管理人有权根摆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1]地点:四川省隆昌市金鹅镇人民东路二段96号管理人办公室:(2)联系人:何家样:(3)联系电话:1580285089;4)电子邮箱:791292936@qq.com。

3.报名需提交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资意向书(需明确作出报名参与优诺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的意思表示):(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主要业务或项日开发情况说明等信息);(3)企业意向投资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意向投资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意向投资人需提交近两年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5)意向投资人出具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6)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7)优诺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取得授权的负责人签字: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所有材料均需投资人签字。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5份,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给优诺公司,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意向投资人名称+投资报名材料)。

4.交纳报名保证金: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意向投资人类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00元。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料审查后未按期交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重整投资招募;意向投资人在交纳保证金后放弃参与投资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收到报名保证金交纳凭证并经查验确认后将向意向投资人发出报名成功确认函。

五,后续工作安排:

1.尽职调查:成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在与忧诺公司和管理人签订三方《保密协议》后对优诺公司开展尽职调查,伏诺公司与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工作应于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根据沟通情况,管理人可决定是否延长),尽职调查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并独立对尽职调查结果负责。优诺公司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

2.提交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当在初步尽职调查结束后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出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2)债权清偿计划:(3)履约保证金:(4)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5)后续经营方案;(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7)优诺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并保证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3.遴选:优诺公司和管理人将以实现优诺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全体债权人利益为目标,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

4.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确定的投资人应在优诺公司与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与优诺公司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其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算任何资金占用成本)自动转为服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转为投资价款。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5.报名保证金的退还:

(一)管理人将在公布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后的5日内向未获选的意向投资人原路无息退还其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算任何资金占用成本)。

(二)逾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报名保证金将原路无息退还(不计算任何资金占用成本)。

(三投资人在中选后,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报名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备选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不计算任何资金占用成本)。

(四)中选投资人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均不予通还。

六,其他事项: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备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管理人招募/招募及遴选意向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的监督。

特此公告。

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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