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通知声明

2024-07-25 08:54

相关权属人:


一、广州星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向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毫塘街21号的建筑物的权属人支付拆迁补偿款。广州星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2月23日将人民币2914042.89元(大写:贰佰玖拾壹万肆仟零肆拾贰元捌角玖分)提存于我处。


二、广州星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向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毫塘街毫塘巷9号的建筑物的权属人支付拆迁补偿款。广州星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2月23日将人民币1751195.74元(大写:壹佰柒拾伍万壹仟壹佰玖拾伍元柒角肆分)提存于我处。


三、广州星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向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石胆南街四巷4号的建筑物的权属人支付拆迁补偿款。广州星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2月23日将人民币4377593.85元(大写:肆佰叁拾柒万柒仟伍佰玖拾叁元捌角伍分)提存于我处。


四、广州星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向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石胆南街四巷3号的建筑物的权属人支付拆迁补偿款。广州星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人民币600754.37元(大写:陆拾万零柒佰伍拾肆元叁角柒分)提存于我处。


五、广州星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向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华甫村湖麻南街4号的建筑物的权属人(钟满均)支付拆迁补偿款。广州星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7日将人民币76333.52元(大写:柒万陆仟叁佰叁拾叁元伍角贰分)提存于我处。


我处根据相关规定,向上述建筑物的权属人公告发出本通知,请上述建筑物的权属人于上述提存款提存之日起五年内,持身份证原件、经村社确认的公示证明或权属证明或拆迁补偿协议或公证书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取提存款手续(最终领取金额须经征收部门确认)。届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前往公证处办理领取手续,上述款项将上缴国库。特此通知。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27号首层,联系人:魏园园公证员,电话:020-28388019。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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