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众兴泽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通知声明

2024-07-16 08:12

2024年5月15日,沂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山东众兴泽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众兴泽辉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山东铭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山东众兴泽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通过对众兴泽辉公司的历史经营情况、债权、资产情况调查,认为众兴泽辉公司具有极高的重整价值及可能,为维护众兴泽辉公司企业营运价值,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为维护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重整成功目的,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山东众兴泽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2006年6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300789283318U,注册资本15695.415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贺可斌,登记机关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为山东沂南县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生产高档涂层面料产品、PU/PVC人造革、合成革及其制品;箱包、服装、鞋帽;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状况:截至基准日2024年5月15日,众兴泽辉公司资产评估总额152432180.45元。其中,流动资产96669478.16元;非流动资产55762702.29元。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1653984.11元、应收账款38286538.99元、预付账款536287.63元、其他应收款20938764.84元、存货33368735.78非流动资产元、其他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42468736.83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 24530458.39元、设备类合计17938278.44元)、生物性资产374530.95元、使用权资产2070247.05元、无形资产9767953.27元、长期待摊费用1081234.19元。
(三)负债状况:截至基准日2024年7月1日,经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共计确认债权286007256.52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35699003.11元、税务债权3420409.17元、普通债权246887844.24元。
上述负债金额会根据债权补充申报等情况发生变化。


二、企业资产登记情况:

(一)企业名下登记有不动产9项,具体为:

1、鲁(2016)沂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090号土地使用权,用途:工业用地,坐落于沂南经济开发区,面积:45199.00平方米。
2、鲁 (2016) 沂南县不动产权第0012432号土地使用权,用途:工业用地,坐落于澳柯玛大道以南、沿河路以东,面积:3390.56 平方米。
3、鲁(2016)_沂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120号-125号房屋建筑物,共6项,用途:工业,坐落于沂南县工业园迎春路北侧,面积分别为7715.28平方米、2743.57平方米、1372.36平方米、9581.44平方米、2892.03平方米、58.40平方米。 

4、鲁(2016)沂南县不动产权第 0000265号房屋建筑物,用途:工业,坐落于沂南县工业园迎春路北侧,面积;7065.80平方米。

(二)企业名下登记有车辆3辆,具体为:
1、五菱牌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鲁QLOK23,初次登记日期:2016年3月23日,车辆型号:LZW6389BOY,使用性质:非营运。
2、五萎牌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鲁QL529W.初次登记日期:2014年2月17日,车辆型号:LZW6450PF,使用性质:非营运。
3、别克牌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月20日初次登记日期200年便用性质:非营运。


三、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在合理时间支付清偿资金。
(三)意向投资人不限行业,但拥有与债务人相关行业经营管理或者并考虑购整合经验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投资人应具备符合的其他条件。

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各投资人均符合上述第(一)项条件且其中至少一个投资人符合全部

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重整案投资人遴选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管理人对符合该等条件的投资人必然参与重整的承诺。


四、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报名。意向投资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办公室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现场报名的,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电子邮箱报名的,同时提交材料扫描件。
(二)评审。管理人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沂南县人民法院监督下,组织评审小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综合考虑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指标,对报名意向投资人进行评审,确定重整方。


五、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的材料:

(一)意向重整投资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明、财务状况。
(二)重整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清偿、经营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监督期限等。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需提交相应的合作协议书,且各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意向投资人未在截止日前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不确认其参选资格。


六、缴纳保证金:

1、重整意向投资人应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作为签署和履行重整计划的担保。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将重整保证金汇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投资人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自动丧失候选人资格。
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方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的投资人保证金无息退还;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方后,投资人单方面退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方所缴纳的全部保证全。重整保证金在管理人账户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利息)列入破产财产;管理人依招募程序没收的保证金列入破产财产。

2.管理人指定的保证全账户为:

户名:山东众兴泽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西城支行;账号:645791359。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下午17点。

(二)报名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迎春路5号山东众兴泽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8室管理人办公室。
(三)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管理人联系人:王律师电话17661618008,高律师电话:19653913396,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迎春路5号山东众兴泽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8室管理人办公室。电子邮箱:292027563@qq.com。


八、招募工作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如出现影响众兴泽辉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沂南县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本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二)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管理人确认之后,可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同时投资人也可向管理人申请实地调查。
(三)本招募公告由众兴泽辉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本管理人。


山东众兴泽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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