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免责声明

通知声明

2025-06-26 13:34

致:各相关方及社会公众;

由:浙江中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6月21日。


鉴于我司浙江中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17046997105,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经济开发区银湖大道11号1103、1104室,因内部管理原因,自2025年6月1日0时起至2025年6月20日24时止(下称“该期间”),公司原公章(编号:3310211036524)处于脱管失控状态,存在被非授权使用的重大风险。


为维护交易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现郑重声明如下:

1.效力否定:该期间内,凡加盖本公司原公章的一切合同、协议、授权委托书、承诺函、证明文件及其他书面文本(无论正本、副本或扫描件),均未经本公司合法授权。未经本公司以书面形式追加确认,前述文件对本公司一律视为无效,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2.第三方权益排除: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供应商、金融机构、政府机构或个人),如在该期间或之后依据加盖本公司原公章的文件主张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物权、担保权、授权或其他合同权利),无论其主观上是否善意:(a)本公司对该等权益的合法性及有效性不予承认;(b)该等权益必须经本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新备案公章(启用日期:2025年6月21日0时)另行书面追认,方可能被视为有效。未经此追认程序,任何基于前述文件取得的利益或达成的交易,本公司均不予认可,且保留追究相关责任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风险提示:敬请所有相关方在与我司进行交易或处理涉及我司公章的文件时,务必核实公章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特别是针对该期间内形成的文件),并可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方式见文末)向我司进行核实。因信赖该期间内失控公章文件而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法律救济保留:本公司已向公安机关及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公章失控情况,并保留对任何盗用、冒用或滥用本公司公章的行为及相关责任人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报案、民事诉讼)的权利。


特此声明。


浙江中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叶青青,日期:2025年6月21日。


官方核实渠道:联系人:陈玲玲,邮箱:418922131@qq.com,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经济开发区银湖大道11号建筑大厦11楼,电话:137506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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