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莲花墓园强制清算一案,2025年4月15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桂1102强清1号之三《决定书》,指定广西灵丰律师事务所为贺州市莲花墓园清算组。现为依法明确贺州市莲花墓园营业期间添附物(未出售部分)的财产余值,清算组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第三方中介结构对贺州市莲花墓园的资产进行评估。
一、评估资产范围:贺州市莲花墓园承包经营期间添附且未出售部分财产余值。
二、评估事项: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裁定贺州市莲花墓园强制清算之日为基准日,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余值进行评估。
三、评估时间:评估机构应在清点明确评估资产范围后15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四、评估费用:
1.本次评估费用包干价上限为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由竞选投标人提出评估费报价。报价高于上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2.评估费用列为清算费用与清算组管理费同顺位列支。
3.如贺州市莲花墓园的清算财产不足以支付评估费用的,相关评估费用存在可能无法实现的风险。投标人应知悉该风险并愿意自行承担该风险。
五、竞标人资质要求:
1.竞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与该项目相适应的能力,拥有相关专业团队;
2.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仲裁和诉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六、竞标人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备评估资质的证明文件;
3.拟投入的工作人员名单及拟定投入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4.竞标函;
5.竞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竞标人提供的材料应当每页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标。竞标人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七、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竞标人应于2025年6月6日18时00分前,将竞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东路42号广西灵丰律师事务所二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联系人:黄理彪;联系电话:18587416023;谭润:13878447584。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另行通知参与竞标人。谈判地点: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东路 42 号广西灵丰律师事务所二楼会议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 代 理 人 必 须 持 有 效 证 件 (法 定 代 表 人 凭 身 份 证 ,委 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 证)按 时 到 达 指 定 地 点 等 候谈判。
九、竞争性谈判程序:
1.清算组将邀请贺州市莲花墓园股东、债权人列席谈判会;
2.清算组对竞标人的资格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
3.清算组仅与资格及竞标材料审查合格的竞标人进行分別谈判。清算组对各竞标人递交的书面报价及其它谈判内容进行评审谈判后,可以决定由各竞标人二次重新报价。
4.二次报价为最后一轮谈判。该轮报价结束后,将记录各竞标人的最终报价,并由竞标人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十、清算组经对谈判结果审核讨论并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法院批准后,再确定最终的中标评估单位、轮候评估单位。
十一、中标评估单位、轮候评估单位确定后,由清算组向相应评估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签订财产评估委托合同。
贺州市莲花墓园清算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