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2日作出(2025)皖01破申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新派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安徽省泰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4月3日作出(2025)皖01破69号决定书,指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担任安徽省泰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经调查认为安徽省泰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石家庄开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石家庄力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西天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吉林泰天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泰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并称泰源系六家公司)系关联企业,且系核心控制企业,几关联公司法人人格高度混同,财务难以区分,分别破产将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据此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泰源系六家公司适用实质合并破产方式进行审理。
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保障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定于2025年6月9日下午15时00分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法务区第六法庭召开泰源系六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听证会,现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应于2025年6月4日17时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龙图路与绿洲西路交口置地广场A座29层;联系人:张少立,联系电话:13856028989)提交身份材料,材料应附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利害关系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报名人同时应提交与泰源系六家公司利害关系证明材料。以邮寄方式送交报名材料的,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电话联系管理人进行登记。
利害关系人经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登记并批准方可参加本次听证会。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参加听证会。批准参加听证会的主体,请准备对合并破产的书面意见并于听证会召开当日提交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另,原定于2025年6月9日下午15时召开的安徽省泰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暂不召开,具体会议时间将依法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省泰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