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浩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解除挂靠关系声明

通知声明

2025-05-27 12:52

被挂靠方:内蒙古浩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挂靠方:张秀忠,身份证号:152628198102094811。


张秀忠以内蒙古浩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义承接呼和浩特市大学城奥特莱斯立面改造提升项目(呼和浩特市大学城二次供暖支管更换),双方签订的《解除挂靠关系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协议书》因张秀忠拖欠工人工资及材料款,我方现决定解除挂靠关系。


内蒙古浩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声明如下:

一、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已介入调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张秀忠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在挂靠期间,张秀忠以内蒙古浩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义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张秀忠自行负责处理,与我方无关,如因上述合同、协议及债权债务问题给我方造成损失的,张秀忠应全额赔偿。


三、自挂靠关系解除后,张秀忠不得再以内蒙古浩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义开展任何业务活动,不得再使用本公司的资质、公章、财务专用章等相关资料,如因张秀忠继续冒用甲方名义给我方造成损失的,由张秀忠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我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内蒙古浩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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