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立达汇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对本公司享有债权的公告

通知声明

2025-04-22 13:40

尊敬的各位债权人、潜在债权人:


您好!兰州立达汇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过新股东与原股东友好协商,就原股东王子琴(持股比例为80%)及缪雨宸持股比例为20%向第三人转让公司股权一事协商一致,现为保障本公司债权人利益,特向本公司全部债权人及潜在债权人公告如下:


一、股权整体转让信息:原股东王子琴及缪雨宸合计持有本公司100%股权拟向第三人全部转让,转让后原股东王子琴及缪雨宸将退出公司股东身份,转让手续预计于2025年5月31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


二、债权人及潜在债权人确认债权:

1.为切实保障本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请本公司所有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公司提交债权凭证等债权证明材料,例如借款合同、供货合同、对账单等材料(包含现有债权及因现在行为可能产生的潜在债权),以便本公司对现有负债或预计负债进行确认,并在股权转让中由原股东和新股东对本公司已确认的债务进行处理。本公司将按照原合同约定条件和期限进行债权债务确认,债权人无需因股权转让事宜而担心其债权的实现。


2.提交方式:联系本公司工作人员提交我公司或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68648179@qq.com。


三、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如债权人对本次股权转让或债权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请于本公告发布15日内与本公司下列指定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杨建刚,电话13893271177。本公司将竭诚为您解答和处理。


四、重要提示:


1.请所有的债权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债权证明材料,以免影响债权的确认和清偿。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本公司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本公司上述指定人员联系。


特此公告。


兰州立达汇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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