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债权转让

2025-01-07 09:46

三明市润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珠海红湾亿豪置业有限公司、前海君临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锦广供应链有限公司、将乐县杰芸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将乐县启风技术推广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将乐县新锐企业管理服务部、珠海智盛投资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恒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宝尔: 


2019年11月27日,三明市润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 润腾)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渤海信托)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三明润腾、珠海红湾亿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红湾亿豪”)与渤海信托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上述《信托贷款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信托贷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渤海信托向三明润腾发放信托贷款共计人民币42亿元,三明润腾为该笔信托贷款的债务人,珠海红湾亿豪为该笔信托贷款的共同还款人,贷款期限为36个月。 


为担保上述债务的履行,珠海红湾亿豪以其持有的珠海S5地块和珠海S7地块为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前海君临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君临)以其持有的天璟大厦147套不动产为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福建锦广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广供应链)、将乐县杰芸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杰芸信息)、将乐县启风技术推广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启风技术)和将乐县新锐企业管理服务部(以下简称新锐企业)以其合计持有的三明润腾100%股权为信托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三明润腾、珠海智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智盛)、珠海经济特区恒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房产)和苏宝尔以其合计持有的珠海红湾亿豪100%股权为信托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大)和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为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债务人、共同还款人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未依约承担担保责任,经我司申请,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2023)京方圆执字第140号执行证书。 


根据我司与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 我司已经将(2023)京方圆执字第140号执行证书项下所载债权及附属担保权利全部转让至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贵方向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贵方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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