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宁夏兰煤节净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兰煤公司”)的强制清算案,并于2024年10月16日指定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为顺利推进强制清算工作,清算组需选定中介机构协助清算组完成对宁夏兰煤公司的专项审计、评估及安保工作。现向各中介机构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宁夏兰煤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0MA761LC71B,注册资本1305.36万元,经营范围:洁净型煤、兰炭、高效煤粉、清洁煤制品、空气源热泵及蓄能电暖气研发、生产、销售等。
二、参选要求及材料提交:
(一)审计、评估参选机构须提供有效的审计或评估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负责本项目的审计师或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安保参选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及资质证明材料;
(二)参选机构须提供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承诺、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未受行业处置的承诺;
(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初步工作方案。包含参选机构基本情况、本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简介、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预计完成时间等;
(五)收费标准及报价方案。
三、选定方式:报名期限届满后,经清算组研究比对后择优选任。由清算组负责通知确定选任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安保机构,其他已报名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报名期限届满后,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审计机构或评估机构或安保机构报名参选,则清算组直接选定该机构负责审计或评估或安保工作。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期限:
1.材料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35号银基大厦B座10层(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马律师18295516948,刘律师17398408516;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28日18时止。
五、特别说明:由于本案暂时缺少强制清算费用,中介机构的费用在强制清算企业资产全部变现后支付。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系清算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而为,清算组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清算组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经清算组研究比对后择优选任。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宁夏兰煤公司清算组。
宁夏兰煤节净能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