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楚域现代客车内饰件有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通知声明

2024-10-24 13:36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0日裁定受理武汉楚域现代客车内饰件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9月24日指定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楚域现代客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武汉楚城现代客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2月24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山河企业大厦40层;邮政编码:430000;联系电话:15623704048(陶朵):15071983162(朱思丽)]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武汉楚城现代客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有关武汉楚城现代客车内饰件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武汉楚域现代客车内饰件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楚域现代客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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