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月亮湖垂钓休闲(中心)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清算公告

2024-10-08 15:47

昆山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上海国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7月17日裁定受理昆山月亮湖垂钓休闲(中心)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22日指定江苏金太律师事务所宣海东、钱顺顺、姜亚军组成昆山月亮湖垂钓休闲(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为宣海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江苏金太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太仓市上海东路168号香塘发展大厦11楼;联系人:钱律师;电话:13862287521)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形成原因等,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昆山月亮湖垂钓休闲(中心)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法律措施。


三、昆山月亮湖垂钓休闲(中心)有限公司配合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文件等资料,向清算组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配合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昆山月亮湖垂钓休闲(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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