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知声明

2024-09-03 13:08

被处罚单位:巨野县金顺文艺演出中心,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永丰街道办,邮编:27490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金刚,职务: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15189875502。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4年6月1日,巨野县金顺文艺演出中心在桐梓县娄山关街道工农社区天门河湿地公园举办营业性演出,未依照有关安全、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临时看台,临时看台搭建完成后未报公安部门核准容纳的观众数量,导致桐梓县娄山关街道工农社区“6*1”马戏团观众席座椅垮塌事故发生。经调查,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主要证据有《桐梓县娄山关街道工农社区“6·1”马戏团观众席座椅垮塌事故调查报告》《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桐梓县娄山关街道工农社区“6·1”马戏团观众席座椅垮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询问笔录以及其他事故调查资料。


你单位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导致本次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市肆拾万元(¥40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携缴款编码52032224000000678230(有效期为30日,逾期需联系本机关更换繳款编码)到贵州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任一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缴纳罚款,代理银行包括工行、农行、建行、交行、邮储、中信、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农商行,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桐梓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凤冈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桐梓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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