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线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清算公告

2024-08-22 12:35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30日作出(2023)渝05破申388号之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重庆电线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8月20日作出(2024)渝05破232号之决定,指定重庆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管理人。现管理人就破产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的债权人应当于2024年10月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其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明确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但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可在债务人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债务人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的,可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


二、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物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管理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债务人、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及时向管理人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询问;
3.人民法院、管理人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破产清算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管理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大厦27层,联系人:刘琦、联系电话:15213288317;车雯、联系电话:15683669098。


特此公告。


重庆电线厂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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