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鑫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通知

通知声明

2024-08-13 10:52

孔庆亮:


因你作为保山市隆鑫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长期无法联系,下落不明,怠于履行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义务;因你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因你于2020年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等原因,您不符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山市隆鑫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鉴于公司董事长于跃廷已去世、公司未设副董事长的情况,现董事会决定召集股东会会议,并由公司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宋如林主持公司股东会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30日11:00;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正阳南路12号三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公司全体股东(保山市隆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孔庆亮,不得缺席)。


三、审议议题:将保山市隆鑫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孔庆亮变更为杨勇。


四、注意事项:请各股东根据本通知准时出席会议,本人确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有明确的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股东不出席,也不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视作放弃表决权。


保山市隆鑫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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