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恒立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知书

通知声明

2024-08-07 15:15

山东菏泽恒立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凤丽: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31日裁定受理山东菏泽恒立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指定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担任恒立公司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管理人之前多次电话或书面通知你履行法定代表人、股东、具体事务经办人所应承担的破产清算义务,现再次通知你如下:


一、请你立即与管理人进行联系并前来管理人处,配合管理人落实、核查、办理有关事项,并移交有关恒立公司财产、印章、财务资料、合同文书等资料。


二、你此前提供的电话号码,早已停机无法联系;管理人从企业原其他管理人员处搜集的你的号码,亦均无法联系到你个人。请你立即向管理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和常住地址,并确保如有变动及时告知管理人。


三、如你本人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请向管理人提供诊断证明、病例或其他证明资料。


四、目前,恒立公司债权审查、资产甄别清收等破产清算事项已到关键阶段,你经办的债权债务、资产管理处置等事项以及你个人银行卡的公司资金往来情况等均须你本人到场亲自核查落实。管理人询问企业其他有关人员均以不知情不清楚为由,无法落实。


五、公司财务方面亦有部分事项须调查你本人核查落实。


六、管理人再次请你充分认识到企业破产清算的严肃性,再次督促你充分履行你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所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再次通知你务必配合法院、管理人的破产清算工作。否则,你将承担债权债务无法核实、核实不清、对外债权无法催收、催收不能、资产甄别不清、资产流失、资产处置困难等等一切法律后果,同时还会承担法律制裁。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地址:曹县富民大道新都帝景花园小区25号楼3单元306室;电话:15668292568。


特此通知。


山东菏泽恒立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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