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法院公告

2024-07-15 18:09

申请人李芳露、唐霞、吴志青申请贵州科普园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经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院决定对贵州科普园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采用竞争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破产企业情况:贵州科普园科技有限公司属福泉 市内生猪养殖企业,成立于2017年8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MA6E8RCJXN,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旋,公司住所地:贵州省福泉市陆坪镇福兴村报老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生猪养殖场所8处,其中7处具有正常生产能力(4个为公司所有,3个为租用),总设计养殖规模35000头;在建种猪场1个(陆坪镇毛坡顶),设计规模年出栏生猪60000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应为编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破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尚未审结破产案件存量达到三件以上的(无产可破案件除外),不得参与竞选。


三、申报要求:方式申报机构应于2024年7月17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的申报书(一式八份)及对应的证件、凭证等资料。申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规模等信息;

2.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事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名单(含姓名、学历、工作经历、从事破产案件工作经验等);

3.拟定的破产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 划(应当载明完成每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以及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所应承担的责任或补救措施)、维稳预案、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建设性建议和意见等;4.目前被指定担任管理人案件的工作进度以及接受委托后完成各节点工作所花费的时间;

5.管理人报酬方案;

6.参与竞争的优势。申报机构除提交申报书以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①.对申报书及印证材料真实性负责承诺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承诺书;.组建管理人常驻工作组成员承诺书。


四、其他要求: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管理人不得将应当履行的职责全部或者部分转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

2.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后,可以根据破产案件和管理人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中介机构不少于三家的,本院依法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结合案件的特点,综合考量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业绩、能力、专业水准、机构规模、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的经营、初步报价、管理工作方案、工作饱和度、接受指定案件工作完成情况等因素,采用书面审查、询问等方式审查申报人具体情况,并按照确定时间听取申报人介绍,按评分标准,对申报人进行打分,从报名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择优指定管理人,同时确定一至二名备选社会中介机构,作为需要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符合申报条件的中介机构少于三家的,本院将依法采取随机方式另行指定管理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锋,联系电话:18008541776;联系人:赖君,联系电话:15761220108。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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