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是由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法律文书。
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公告的使用非常广泛,法院公告按程序可分为非诉讼公告和诉讼公告。非诉讼公告,是指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批复”、“规定”的公告等。诉讼公告,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程序中,发布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反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通知书、证明书的公告等。
《检察日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它立足检察,宣传法治,及时报道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最新动态、热点和难点问题,高扬反腐倡廉的旗帜。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报,《检察日报》始终坚持“就检察说社会,就社会说检察”的办报思路,“立足检察、面向社会”,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宣传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成果,弘扬人民检察官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崇高品德;揭露各种违法犯罪现象,鞭挞丑恶行为;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抓住典型事件,进行舆论监督、追踪报道,伸张人间正义。而今,《检察日报》已成为中国公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师益友。
《检察日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在全国大中城市、部队设有记者站,可以在第一时间对新闻事件迅速报道。报纸在北京、长沙、西安、杭州、哈尔滨、长春、福州、郑州、南京、武汉、济南、广州、成都、南昌、太原、海口、合肥、昆明、沈阳等十九个城市同时印刷,可使读者在第一时间看到报纸。
检察日报广告登报范围包括:
遗失声明、拆迁公告、执行文书、招标公告、清算公告、拍卖公告、执行通知书、裁判文书、变更公告、申请公示催告、破产文书、公证处公告、海事文书、仲裁文书、裁定书、申请宣告失踪、注销公告、减资公告、判决书、行政处罚通知书、司法书、起(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死亡、执行裁定、无主财产认领、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离职声明、证件遗失声明、印章遗失声明、起诉状副本、迁坟公告、股权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公告、寻人启事等各类启示公告等等。
检察日报法院公告登报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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