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绿之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日照丰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我司)与临沂一叶物业有限公司(受让人)于2026年1月28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现就相关债权转 让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让债权基础与范围:
我司将对贵司享有的、由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人民法院(2022)鲁1122民初695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全部债权及附随权利,转让给受让人。具体包括:
1.本金债权300万元;
2.以本金为基数,按2022年1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自2022年12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
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4.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5.实现债权的其他合理费用及全部附随、担保权利。
二、债权转让法律效力:
本通知送达贵司起,债权转移至受让人。贵司应向受让人履行清偿义务,包括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确认受让人为收 款主体与权利承受人。贵司向我司的清偿、抵销等行为不产生债务消灭效果,仍需向受让人承担责任。
三、后续程序告知:
受让人将依据规定向法院申请变更为案件申请执行人,并申请恢复对贵司的强制执行程序。我司将配合办理手续。请贵司知悉并按生效法律文书和执行指令履行义务。特此函告,请遵照执行。
债权转让人:日照丰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