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其律师事务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通知声明

2025-12-16 11:42

郎俏清(身份证号码:33012219940627****):


你于2025年3月1日与本所签订3年期限(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主办律师。


根据你与本所签署《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上海世其律师事务所员工手册》《上海世其律师事务所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所实行标准工时制,所有人员必须按照本所规定工作时间按时出勤,并按考勤管理规定执行考勤。


你在本所最后考勤打卡日为2025年9月12日,最后工作日应为2025年9月30日。在此期间,你持续缺勤、均未到岗,严重违反本所的规章制度,构成旷工。同时,你尚未与本所完成“业务、财务、档案”三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上海世其律师事务所考勤管理制度》第三章之规定,因你连续旷工三日以上,严重违反本所的规章制度,你与本所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于2025年9月30日解除。


请你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本所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业务、财务、档案),同时,你应对所掌握的本所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通知书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你逾期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或泄露本所商业秘密,给本所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本所将追究你相关法律责任。


如你对本通知书载明的解除事宜有异议,你有权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向上海市静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特此通知。


上海世其律师事务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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