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维科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通知声明

2025-09-17 13:53

近期,本律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在网络平台上冒充本律所开展线上业务,进行虚假宣传、招揽客户等行为,严重损害了本律所的声誉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避免公众遭受误导和损失,本律所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律所业务范围及线上冒充行为的声明:

本律所目前仅通过线下实体办公场所提供法律服务,尚未开展任何线上业务。所有与本律所相关的法律咨询、案件委托等服务,均需在本律所由律所正式注册的律师及工作人员当面办理。本律所的办公地址: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MOMA二期9号楼29层,电话:0351-4181188。任何在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社交媒体、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等)上以本律所名义进行业务推广、提供法律服务、收取费用等行为,均为假冒和欺诈行为,与本律所毫无关联。


二、对公众的提醒:

在寻求法律服务时,请务必选择正规、合法的途径。建议您直接前往本律所办公地点,或通过本律所官方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和委托。核实律师身份的方式:您可以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平台网址:https://credit.acla.org.cn/),输入律师姓名及执业证号,查询律师的执业资格和所属律所信息,确保您所委托的律师真实可靠。
如您已遭遇线上冒充本律所的情况,或因轻信相关虚假信息而遭受损失,请您立即保存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宣传截图等),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律所维权态度:

本律所对于任何冒用本律所名义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声明!


山西维科律师事务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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