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所业务范围及线上冒充行为的声明:
本律所目前仅通过线下实体办公场所提供法律服务,尚未开展任何线上业务。所有与本律所相关的法律咨询、案件委托等服务,均需在本律所由律所正式注册的律师及工作人员当面办理。本律所的办公地址: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MOMA二期9号楼29层,电话:0351-4181188。任何在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社交媒体、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等)上以本律所名义进行业务推广、提供法律服务、收取费用等行为,均为假冒和欺诈行为,与本律所毫无关联。
二、对公众的提醒:
在寻求法律服务时,请务必选择正规、合法的途径。建议您直接前往本律所办公地点,或通过本律所官方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和委托。核实律师身份的方式:您可以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平台网址:https://credit.acla.org.cn/),输入律师姓名及执业证号,查询律师的执业资格和所属律所信息,确保您所委托的律师真实可靠。如您已遭遇线上冒充本律所的情况,或因轻信相关虚假信息而遭受损失,请您立即保存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宣传截图等),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律所维权态度:
本律所对于任何冒用本律所名义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声明!
山西维科律师事务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