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未经我(江苏中恒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法人(闵盘华)授权委托的,未允许在社会或个人以及单位包含(央企,民企以及国企)签署的劳务工程项目的,和劳务用工的合同,以及其他项目,我(江苏中恒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一律不认可,希望个人或其他各个单位均已谨慎。
2.用工合同的签署行为未获得我公司任何形式的授权,并非我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我公司对该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相关责任均不予认可。
3.该合同所涉及的一切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及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均与我公司无关。
4.我公司已就上述冒用行为采取,向相关部门报备等,无则写“相应维权措施”,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请各相关方注意甄别,避免因该冒用行为遭受损失。如发现与该冒用行为相关的线索,9月1号之前的所有签署的合同包括劳务施工合同以及用工合同,我司一律不认可,欢迎与我公司联系(联系人:[闵盘华],联系电话:15703605670,特此声明!
江苏中恒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