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旭佳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西田各庄村南50米院内南侧的建筑物(砖混结构,水泥顶,共两层,东侧南北宽24.64米,西侧南北宽36.55 ,南侧东西长29.5米,北侧东西长两段分别为24.7米和4.8米。占地面积784.048平方米,建筑面积1568.096平方米)经函询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未查询到该建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嫌违法建设。现依法对你单位开展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交取得该建筑物合法使用权的相关依据(租赁协议等),若该建筑物为你单位建设,应提交建设该建筑物时的相关规划许可,涉及农业设施的,应当提交相关备案手续。授权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证明材料。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举证、说明的权利,在后续违法建设认定过程中,你单位逾期提交的证明材料、说明等将不作为核查内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你单位自行承担。同时,上述建筑物一经认定属于违法建设,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对上述建筑物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特此公告。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楠、杜国鑫,电话:61018037。
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