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法分子冒用信达中杭名义设立企业的声明

通知声明

2025-05-13 12:00

近期,芜湖信达中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信达中杭”)监测到一家在青海省西宁市注册的名称为“青海浦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青海浦达”)的公司,采取非法手段将信达中杭虚假登记为其股东,并在中国内地设立多家子公司开展不法活动。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公司声誉,现信达中杭郑重声明如下:


一、经核实,青海浦达系不法分子通过伪造信达中杭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和提交虚假注册材料等非法手段,假冒信达中杭名义所设立的企业。青海浦达及其附属企业(信达黔投(贵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信达国融(新疆)环境资源有限公司、鲁文(天津)循环产业有限公司、中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信达中杭无任何隶属、股权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往来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信达中杭无关,信达中杭对其任何行为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信达中杭将积极配合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假冒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同时,对冒用信达中杭及下属公司名义从事违法活动、损害信达中杭声誉及合法权益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信达中杭提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甄别,防范投资风险,避免财产损失。如发现任何冒用信达中杭及下属公司名义开展的违法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芜湖信达中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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