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身份被冒用的严正声明及公告

通知声明

2025-03-03 13:11

本人袁照辉,澳门特别行政区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1706447(8),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M30122714。在此郑重声明、公告:


1.本人于2025年2月意外发现存在不知名第三人冒用本人此前内地身份信息(内地身份证号码:442527196210026750,前述证件因本人将身份迁移至澳门已于2022年6月14日办理了户口注销,并由公安部门收缴了该证件),于2018年7月30日在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天津市南开区照晨办公用品销售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04MA06E1FFX3,现仍存续)和天津市南开区昭辉办公用品销售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04MA06E1FJ2J,已于2024年4月16日注销),本人此前对此毫不知情。


2.本人从未知晓和参与上述二个体工商户在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从未知晓和参与上述二个体工商户的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上述二个体工商户所涉及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任何关联。请广大社会公众立即停止与上述二个体工商户的任何往来以及时止损,否则风险自担。


3.上述二个体工商户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及由此已经产生或者潜在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均与本人无关。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与上述二个体工商户产生纠纷或损失,请直接向相关责任方追责或者及时作报案处理,本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本人自知晓上述被冒用身份的事实后,正积极采取措施向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上述二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并正依法追究冒用本人身份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公告。


声明人:袁照辉


日期: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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