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雨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告知函

通知声明

2025-02-25 13:40

四川蜀易腾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欧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股东蒋蕊婷(暨法定代表人)、喻萌、杨航:


成都欧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蓉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CC453E,欧蓉通公司主要人员情况:股东蒋蕊婷(暨法定代表人)、喻萌、杨航,下述欧蓉通公司均包括了前述主要人员)与我公司(成都雨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国际铁路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由我公司代为进行红酒货物运输、进口(意大利-成都)等相关手续。红酒货物到达成都后,2019年4月至2019年底欧蓉通公司陆续清关提走部分后失联,致使剩余红酒未被转走。后四川蜀易腾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易腾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570N3Y)自认与欧蓉通公司签订了合同,由欧蓉通公司代为蜀易腾公司作为进口服务商,负责前述红酒运输、报关物流仓储等业务,蜀易腾公司是红酒消费使用单位。蜀易腾公司承诺了在2022年6月25日前转走货品,但是至今未转走所有红酒。因欧蓉通公司、蜀易腾公司未转走所有红酒,致使剩余红酒(兰博基尼干型起泡葡萄酒6287瓶、兰博基尼甜型起泡酒6839瓶)留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综保区,导致我公司被迫承担了存放费用345600元(暂计2024年12月31日),我公司多次与欧蓉通公司、蜀易腾公司沟通均无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五十三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等相关规定及约定,我公司有权就剩余红酒行使留置权且就红酒价款受偿。


综上所述,我公司最后告知四川蜀易腾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欧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欧蓉通公司主要人员股东蒋蕊婷(暨法定代表人)、喻萌、杨航)在2025年4月30日前转走剩余红酒,且全额支付我公司垫付的存放费用345600元(实际计算至全部处理完毕之日止),否则我公司将行使留置权(相关清关手续、税费等费用两公司承担)、诉讼等相关权利。


特此函告。


联系人:宋勇,联系电话:13608009678。

成都雨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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