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连公司”存量业务解约公示函

通知声明

2025-01-15 14:17

天津市龙辉新纶科技有限公司:


现北京智观惠孚律师事务所受宁夏宁连产权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向贵司来函说明以下事宜。


一、贵司与宁夏宁连产权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发生欣荣辉-36资产收益权项目资产挂牌业务,双方签订相关业务产品《挂牌服务协议》,并向贵司出具项目产品《挂牌通知书》。


二、因宁夏宁连产权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后不再拥有相关业务开展资质,并变更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我司于2023年7月24日发函《关于“宁连公司”存量业务问询及解约函》至贵司,要求贵司应明确于2023年8月8日起解除与宁夏宁连产权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就上述产品签订的《挂牌服务协议》,解除后不再进行相关项目的挂牌转让,如发生需贵司自行承担后续相关的法律风险。


三、因至今未收到贵司的书面回函,现向贵司公示此解约函,请贵司于15个工作日内收到或以任何途径看到此公示函后联系本所或宁夏宁连产权市场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双方正式解约,如1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贵司任何形式的回复,视作自动放弃及解约与宁夏宁连产权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挂牌服务协议》,《挂牌服务协议》及项目产品《挂牌通知书》随即无效。


请贵司收到此函后高度重视,并以书面形式回函说明相关情况,请贵司予以配合!


受委托人:姜洪峰,北京智观惠孚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911104211,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60号远洋国际中心C座2007,邮箱:13911104211@139.com。


北京智观惠孚律师事务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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