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润泽源水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清算公告

2025-01-06 11:32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根据孙淑贞的申请,于2024年12月20日裁定受理青岛润泽源水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案号为(2024)鲁0211清申9号,并于2024年12月27日指定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组成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现将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青岛润泽源水产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青岛润泽源水产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青岛润泽源水产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9号香格里拉办公大楼6-7层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青岛润泽源水产有限公司清算组办公室。联系人:潘律师15610472269。清算组邮箱:rzygsqsz@163.com。


特此公告。


青岛润泽源水产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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