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震泽镇华辉贸易商行(经营者:查华晖)、吴江区震泽镇雾益电脑行(经营者:查华晖):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的吴江区震泽镇华辉贸易商行(经营者:查华晖)、吴江区震泽镇雾益电脑行(经营者:查华晖)涉嫌个体工商户转让营业执照一案,现已调查终结。
现查明:2021年1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对查华晖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作出(2021)苏0506刑初5号刑事判决书,认定2020年3月间,查华晖为谋取非法利益,让赖胜以其身份信息办理吴江区震泽镇华辉贸易商行、吴江区震泽镇雾益电脑行等工商营业执照合计5张,后将上述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银行储蓄卡等卖给赖胜,共获利人民币2400元。被告人查华晖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另查明,查华晖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中涉及的吴江区震泽镇华辉贸易商行、吴江区震泽镇雾益电脑行均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查华晖,当前个体工商户登记状态为在业。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吊销上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因通过当事人登记的经营场所及联系电话均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文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苏苏江震市监执罚告〔2024〕20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上述决定,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人民政府(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十字漾路 201号,联系电话:0512-63787202)提出。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