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声明

通知声明

2024-10-30 10:51

近期,我公司发现不法分子冒用我公司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严重损害我公司利益,构成民事侵权,涉嫌刑事犯罪。在此,我公司发布如下声明:


一、我公司从未对接及投标“庐山市沙海EPC项目”、“庐山市国防教育基地及老兵康复中心建设工程”、并未设立“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庐山市项目部”,也从未就以上项目签订相关协议。


二、不法分子使用的公章不属于我公司,提醒社会公众注意甄别。我公司在公安系统备案的公章内容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印章材质为铜制,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形,其他任何内容的公章都不属于我公司。


请各位商业伙伴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因与不法分子交易造成的损失或由此引起的任何经济、法律纠纷,我公司不承担责任。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请尽快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等举报。


特此声明。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