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五洲肉类食品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通知声明

2024-10-18 14:29

郓城县五洲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郓城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2日作出(2024)鲁1725破申3号《决定书》,决定对郓城县五洲肉类食品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 ,并于同日指定郓城县五洲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郓城县五洲肉类食品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就债权申报、临时债权人会议等预重整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债权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6日止,现场申报工作时间为上午9 :30至下午17 :30。未在前述期限内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不作为预重整阶段临时债权人会议成员。


二、申报方式: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申报、邮寄申报方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及通讯方式:郓城县郓州名苑小区北门西侧商铺山东郓州律所事务所办公室二楼会议室;邮政编码:274700,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5854019997;刘律师,联系电话:15305308688。


三、临时债权人会议:临时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30以线下方式召开,召开的地点为郓城县郓州大道中段山东郓州律师事务所。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2.在预重整阶段已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登记的债权人在后续破产程序中无需再重复申报。


特此公告。


郓城县五洲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10月16日


详细内容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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