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伊博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中介机构选聘公告

通知声明

2024-10-18 13:43

2024年9月26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宁夏伊博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宁夏瑞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需选定评估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协助管理人完成对伊博公司的评估及法律服务工作。现向各中介机构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宁夏伊博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5MA77HGMQ56,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214万元,经营范围:清真食品加工、生产、销售。


二、参选要求及材料提交:

(一)参选的评估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评估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负责本项目的评估师职业资格证;参选的法律服务机构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负责本项目的律师执业证;

(二)参选机构须提供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承诺、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未受行业处置的承诺;

(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初步工作方案。包含参选机构基本情况、本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简介、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预计完成时间等;

(五)收费标准及报价方案。


三、选定方式:报名期限届满后,经管理人研究比对后择优选任。由管理人负责通知确定选任的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其他已报名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如报名期限届满后,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报名参选,则管理人直接选定该机构负责法律服务或评估工作。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期限:

1.材料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十三层(宁夏瑞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联系人:赵瑞英,187095812363。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23日9:00止。


五、特别说明:由于本案暂时缺少破产费用,中介机构的费用在破产企业资产全部变现后支付。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而为,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经管理人研究比对后择优选任。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伊博公司管理人。


宁夏伊博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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