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公司(四川中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现有人冒用“四川中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义,私刻、伪造我公司印章,实施弄虚作假等不法行为。该不法行为严重侵害我公司合法权益,构成侵权,损害了我单位声誉和公共利益,已涉嫌违法犯罪。对此,我单位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就“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转斗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从未与广元市天跃商贸有限公司等任何公司签署任何合同(或协议)。
二、我公司所使用的均为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不存在其他未备案印章,印章一直保存在我公司且需要履行严格的使用审批流程。除此之外其他来历不明的印章均为假冒、私刻。
三、我公司从未授权或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伪造、私刻我公司任何印章,也未授权或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伪造、私刻的我公司印章从事任何商业或其他活动,请勿受虚假信息影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正告相关侵权单位或个人,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法律手段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
五、我公司对外签署的任何正式文件均须加盖我公司唯一合法有效公章。未经我公司真实授权的任何活动均与我公司无关,使用伪造的我公司印章签署的任何文件,对我公司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敬请广大商业伙伴、社会公众提高警惕、注意甄别,同时欢迎社会公众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业务合作的相关问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核实合同、印章、业务等真实性,谨防上当受骗。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上述违法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7612861826。
四川中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