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应急管理局送达公告

通知声明

2024-08-06 11:46

当事人:青岛鲁东气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立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086479218N,住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130号1号楼403-66 室。 


根据你(单位)申请,关于青岛鲁东气体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 经营案一案,现定于青岛市市北区应急管理局617室公开举行听证会议,请准时出席。


听证主持人姓名:张新靖,职务:青岛市市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听证员姓名:金刚,职务:青岛市市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听证员姓名:邵彤,职务:青岛市市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执法一中队中队长;书记员姓名:姜盛涛,职务:青岛市市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级主任科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你(单位)可以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注意事项:

1.请事先准备相关证据,通知证人和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会前向本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证明。

3.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向本机关提出,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

4.不按时参加听证会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通知。 


现依法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鲁青北)应急听通〔2024〕46-1号《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并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的第10个工作日(2024年9月20日) 9点30分举行听证。


应急管理部门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61号,邮政编码:266000,联系人:王志祥、宋嘉轩,联系电话:0532-58558715。


青岛市市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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