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启融汇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为明晰公司债权债务,请本公司债权人(含保证债权人、担保权人等,下同)自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现就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所需提交的债权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等,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载明债权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债权人债权金额、性质、有无担保等具体内容的债权申报书,该债权申报书应有债权人签章。
3、债权人债权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相关单据凭证等债权证明材料。债权人应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前来以供核对。
三、本次申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或者对本公司债务立即清偿的承诺。请债权人按如下联系方式提交上述文件,逾期申报的,将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联系人:杨律师,联系电话:18520801988。申报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四道88号未来中心大厦。
深圳光启融汇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