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宗地位于浏阳市淳口镇鸭头村杨柳组,土地所有权人为浏阳市淳口镇鸭头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为浏阳市淳口镇鸭头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土地用途为公共服务用地。
(二)用地面积789.4平方米。其四至界线为:东临原城花学校房屋,以本宗地红线为界;南临原城花学校房屋和村组道路,以本宗地红线为界;西临杨柳组空地,以本宗地红线为界;北临杨柳组林地,以本宗地红线为界。
(三)公告途径: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阳日报》、淳口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淳口自然资源所、淳口镇鸭头村政务公开栏。
对公告的土地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30日内(2024年7月3日止),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土地权属资料,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确认该宗土地属于浏阳市淳口镇鸭头村集体所有,由浏阳市淳口镇鸭头村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使用。
联系地址:浏阳市白沙路自然资源局权籍和登记管理科,联系电话:0731-83608036。
特此公告。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