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迁坟公告

拆迁公告

2025-08-19 14:52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因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项目需要,作为再生水提标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工作正在进行中,需对涉及本次征地范围内所有坟墓进行迁移。为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及对象:班定营村西、再生水厂南侧部分土地内的现有坟墓均为迁移对象。


二、征收主体: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项目领导小组。


三、迁坟期限: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9月7日。


四、迁坟要求:凡在该范围内坟墓,请坟墓家属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7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到玉泉区班定营村委会登记确认并进行搬迁,由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给予补偿。自2025年8月7日起至2025年9月7日止,经登记确认的坟墓由坟主在限期内自行迁移。凡逾期不登记或登记后不进行迁移的,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按照无主坟墓处理。


五、补偿标准:按坟头/座,坟帐/座的标准支付迁坟补偿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项目征收领导小组,账号:867100201421001160,开户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支行,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7804719345。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项目领导小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