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云书库文化有限公司解除合同通知函

通知声明

2025-08-14 11:19

韩业龙先生:


2022年3月9日,贵我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DYZL2022001。双方在合同中对乙方权利进行了约定。其中合同第五条6-10款约定:“6.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日常经营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健康证,并且保证参展人员健康无任何异常和疾病,甲方将基本信息连同本协议一同备案留存。7.乙方须自行监测每日上岗工作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日常经营中须带好口罩、手套,做好消毒工作。8.乙方经营人员须统一着装,由甲方统一定制,甲方按成本价提供给乙方。9.乙方负责产品售卖区域的卫生,保证区域及周围的环境干净整洁,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内。10.乙方负责产品售卖区域的消防安全,确保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因不按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使用电器设备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方发现:第一、贵方工作人员的健康证系伪造的;第二、贵方并没有每日监测上岗工作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日常经营中贵方工作人员并没有佩戴口罩、手套,没有做好消毒工作;第三、贵方工作人员没有统一着装;第四、贵方工作区域卫生不达指标,工作区域出现脏、乱、差等情况;第五、甲方组织的集中消防培训,乙方没有参加,乙方对售卖区域的消防安全存在隐患。综上所述,贵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贵方的上述违约行为会造成传播传染病的可能性,违反卫生安全管理行政部门规定,违反国家消防安全规定,拒不改正,存在潜在卫生及消防安全事件,对我方美术馆的形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基于以上原因,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民法典》的规定,我方特向贵方通知如下: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贵方自收到该解除通知函七日内完成腾退事宜,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还我方,双方各自结清各自需要结清的费用,贵方的添置物自行收回,房屋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未经我方同意遗留的物品,我方有权自行处置,贵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我方于贵方退房后七日内退还押金。


特此函告。


债权人签字:大连大云书库文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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