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长城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清算公告

2024-06-01 14:49

申请人姜国华提出的对三河市长城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管理人拟聘请一家评估机构为本案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及内容:

1.冶金公司位于三河市李旗庄京哈公路南侧国有工业用地一块,证载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11545.12平方米已经被三河市人民法院拍卖,但至今没有过户。目前,管理人需要评估机构对未拍卖的8454.88平米的国有土地进行评估(没有独立土地证)。

2.管理人委托评估的冶金公司其他财产。


二、评估期限:评估机构收到管理人书面委托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评估机构的要求:1.具备评估的法定资格,近3年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2.与冶金公司股东、债权人、管理人没有利害关系;


四、评估费用及支付:管理人按照评估价值千分之三支付评估费用,于本案清算终结前一次性付清。


五、选定机构的方式:管理人对参与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机构采用公开抓阄的方式选定一家评估机构,两家备用评估机构。


六、报名提交的资料:1.参加冶金公司资产评估的意向书;2.有效的评估机构资质备案证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5.与冶金公司清算案件无利害关系声明;


七、报名的时间及方式:参选机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之内向管理人递交资料。邮寄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行宫东大街144号,联系人:范律师,联系电话:13833697733,请发顺丰快递。


三河市长城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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