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达公告

通知声明

2024-06-19 11:28

庄河市蓉花山镇小耿劳务队(经营者:耿啸):


今有本局受理的熊洪松工伤认定申请,经向你(单位)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我区六横镇浙能港口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内)邮寄《工伤认定调查通知书》以及《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均因“查无此人-单位”被退回,后派工作人员前往你单位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实地进行送达,均未找到你单位,也无法找到经营者耿啸。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本局对该工伤认定调查通知书以公告形式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一、送达文书:《工伤认定调查通知书》。

二、内容:熊洪松于2023年9月4日上午8时左右在你单位承接业务的浙江浙能港口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场内浙能港口3号堆料场T8第二段高空作业时,因保险绳滑脱,从高处掉落,掉落过程中头部被撞伤,腰部被保险绳勒到受伤。

现通知你单位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供详细的受伤事故经过,如对申请人的身份和事故经过有异议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本局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4楼西214室,联系电话:0580-3054943,联系人:黄经。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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