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工商时报分立公告登报,中华工商时报公司分立登报13581658994

通知声明

2024-05-09 19:51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上述“协议”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公司分立时就债务承担达成的协议。本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即允许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承担达成合意,排除法定连带责任的适用。债务人就原公司的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后,分立后设立的公司应按照协议内容承担原公司的债务;如果没有债务分担协议,或者说一方无力或拒不执行分担协议,分立后的公司仍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工商时报》是以财经报道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报。《中华工商时报》是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主管主办,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树立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健康形象为根本宗旨的新政经类报纸。办报思想充分体现了“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1989年10月6日在北京创刊,海内外公开发行。


中华工商时报的读者群主要为国家部委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等经济宏观管理部门,及各级政府官员、社科院系统、统战部、政协、工商联机关系统、经济学家、北大、清华、人大等高校经济研究领域专家学者、工商、质监、食品药监系统执法人员、金融、证券、保险系统、广大民营企业管理人员、资本的运营者、资产的拥有者、海内外投资者及所有关心中国改革与发展的海内外政商学界人士。


中华工商时报广告范围主要包括: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拍卖公告、合并公告、分立公告、开业公告、破产公告、解除劳动合同、拆迁公告、迁址公告、变更公告、银行公告等通知公告以及栏花软硬广告等广告刊登。


中华工商时报分立公告登报办理方式:

1:在线办理:您要刊登的信息通过传真、QQ(1748694078)、邮件、微信(13581658994)等形式发到本公司,然后本公司排好版发给您确认,您确认无误后一般第二个工作日就可以见报,付费方式(转账、汇款、微信转账、支付宝支付都可以,报纸客户可以自己购买或者我们以快递的方式寄给您)。
2:来本公司办理(来人到公司→确定登报内容、登报日期、→交费)


24小时为您提供专业服务,全国统一服务热线:13581658994武玉军(同微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