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处罚公告登报,国际商报行政处罚公告登报13581658994

通知声明

2024-05-13 15:50

海关行政处罚是指海关根据法律授予的行政处罚权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海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海关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是通过对违反海关法的当事人财产、能力或精神声誉予以一定的剥夺或者限制以达到规范进出境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注意:海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同、海关行政处罚不能代替刑事处罚。


当事人应当在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规定期限内履行。当事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海关收到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海关同意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应当及时通知收缴罚款的机构,执行完毕的期限自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不得超过180天。


《国际商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商务部直属的国际商报社发行的国家级报纸,是我国发行面最广的报纸之一。

《国际商报》的读者定位,主要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官员,海关、商检及口岸工作人员,商贸企业和外资企业管理层人员,外国驻华及中国驻外使领馆商务官员,国内外各种贸易和投资促进机构咨询研究机构、各级各类经贸院校等。《国际商报》不仅在国内拥有众多读者,而且办报伊始就走向了世界,在190多个国家和地区找到了知音,是我国在海外发行最广的报纸之一。

国际商报广告登报范围包括: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开业公告、合并公告、娱乐场所公告、债权登记公告、迁址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迁坟公告、拆迁公告、债权转让公告、股权转让公告等各类声明、启示、公告、等。
 
国际商报行政处罚公告登报办理方式:
1:在线办理:您要刊登的信息通过传真、QQ(1748694078)、邮件、微信(13581658994)等形式发到本公司,然后本公司排好版发给您确认,您确认无误后一般第二个工作日就可以见报,付费方式(转账、汇款、微信转账、支付宝支付都可以,报纸客户可以自己购买或者我们以快递的方式寄给您)。
2:来本公司办理(来人到公司→确定登报内容、登报日期、→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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